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旨在整治个人贷款市场息费不透明、隐性收费等乱象,核心要求所有贷款机构在放款前必须向借款人明示包含利息及各类附加费用的真实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新规的核心监管要求是推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贷款机构必须将贷款利息、分期手续费、担保费、服务费、逾期罚息等所有由借款人承担的费用统一核算,并采用内部收益率法(IRR)折算为真实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除明示表内列明的费用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得再向借款人收取任何其他与贷款相关的息费。
在业务办理环节,新规强化了事前披露与强制确认机制。线下办理贷款需在签署合同前由借款人在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贷款则必须通过弹窗方式展示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并由借款人手动确认后方可进入放款流程。此举旨在杜绝默认勾选、小字隐藏等诱导性操作,固化合规留痕。
新规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全部持牌放贷机构。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约束的是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信用卡透支业务不在本次新规的管控范围内。
在执行原则上,新规明确采取“新老划断”机制,不溯及既往。8月1日之后新申请、新审批、新增放款或到期续贷的业务,需严格执行明示要求;而8月1日前已放款并正常履约的存量旧贷,仍按原有合同约定执行,不受新规直接调整。
关于网传的“新规统一年化上限12%”或“所有存量网贷利率下调”等说法,属于不实解读。新规仅规范息费的披露方式,并未重置现行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持牌金融机构的息费合理上限仍按司法裁判规则执行,民间借贷则适用一年期LPR四倍的标准。
针对存量旧贷用户,若发现历史贷款中存在未计入总成本的违规隐性收费或综合息费显著过高,可依据新规的披露标准重新核算,并通过与机构协商或监管投诉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同时,官方提示借款人应警惕市面上高价委托的“债务优化中介”骗局,贷款协商与维权均为消费者免费享有的合法权益。